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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水果刀削水果被當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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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
sclee
這個比喻有點不倫不類,麵粉或是毒品相信不會對你有即時的危害,難道你會怕大嬸當場強迫你去吸嗎?
報導說水果刀也有12公分長,在車內亂甩會不會構成威脅?恐怕你要問報警哪位乘客,為了慎重起見,帶回去做筆錄確定是烏龍放他走是最保險
你能保證當場斷判相信婦人的說詞是真的,萬一,他離開車站就砍人,這....誰擔當得起?
捷運砍人事件後,你是警察敢掉以輕心嗎?尤其是真的身上有刀,如果又出事全世界都要警員負責
當棺的、萎元跟億元是這樣心情(不修法,下面不去做就揹黑鍋)
下面的e04在心裡口難開
那一件事不是這樣
食品法修正要等大捅油爆發後馬上通過.......e04
2014-06-13, 07:13 AM #
43
蒜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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