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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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一下吧,經驗來自
1. 自己車禍被撞經驗
2. 朋友開機車行看別人被撞經驗
3. 朋友在警察總局交安組經驗
車禍先報警,一般警察會先來維持現場或指揮交通,一下交通警察會來
畫現場和作筆錄,完成後等一個星期就能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歸屬。
如果對方有保險,強制險不算,要第三人責任險或其它,受損車子要等保險公司來拍照
拍完照就能修了,然後你要請修車老闆開一張估價單,並去申請調解,可以打電話給承
辦員警,請他幫你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地點通常在出事地方的區公所,一個星期左右
會收到調解委員會公文,請雙方何時去調解,準備好你的損失證明和初判表,如果
自己有保 第三人責任險,要通知保險公司派人列席,一個可以打十個。
然後看誰錯,跟對方要修車錢,騎機車受傷者為大,通常要的到錢,開車就不一定了
如果調解不成,上法院,就要看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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