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關於網路恐嚇是不是一種言論自由
這早就吵很多了,有興趣的人自己去查一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這條文的來龍去脈,過去曾經出現過的爭論都吵過了
維基百科就有,有興趣可以去讀一讀,應該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至於網路恐嚇是不是一種言論自由有沒有答案?直接告訴各位,沒有,你在網路上發表激進言論算是恐嚇還是自由言論,這沒有固定的標準
況且言論自由並非意思指:甚麼都可以說
所謂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是你有發言替自己辯護的機會,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假設我們有一條法律,只要你罵一句髒話,不管大小一定會被抓起來
這樣看起來好像沒有言論自由,但假如,你被抓了之後你有權利充分表達你罵髒話的原因是合理的,是可以被公眾接受的,而且還有公平審判決定你有罪無罪
其實這樣就已經滿足最基本的言論自由,當然實務上不會有一個民主國家真的搞出這種法律,成本太高了,一個法律會不會定出來也要看成本的 ...
所以你成立鄭捷粉絲團被抓,算不算是妨礙言論自由,請想想我以上的邏輯,各位應該會有一些想法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