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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vbpci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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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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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的是這種人一定沒有錢賠,就算有錢她也不肯賠,所以死者家屬只能自認

倒霉,這種一邊拉K一邊開車撞死人的,在台灣也不可能判死刑,就算關也關

不了幾年就出來了,所以家屬真的只能把血淚往肚子裡吞,其實像這種人應該

強制工作個40年,一天只能睡6小時,2小時吃飯,剩下16個小時全部都是高

強度的勞力工作,然後薪水拿來賠受害人家屬,如果怠工的話就鞭刑伺候,復

原了再繼續工作
舊 2014-06-10, 04:3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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