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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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暴君
這點其實沒有什麼好爭的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就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超車道的使用規定是什麼?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已去查看看
佔用內車道以致於讓後方車輛無法超車,最高可以罰6千~1萬2
現在大家的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要舉證很容易
所以那種開車喜歡待在超車道卻又不是為了超車的駕駛
就祈禱不要有一天遇到比較熱心把影片拿去檢舉的人
否則就準備收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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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 檢舉保證不會過.
請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第三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請問要怎麼證明該車違反這一條??
這一條才是造成高速公路塞車的主要元兇, 但是一直不改
條文來源: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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