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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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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不要自作聰明,這案子明顯是檢察官的善意
犯罪事實已經很明確,你叫法官如何判無罪?
法官不是白癡,上萬塊的東西賣幾百塊說不過去



不是簡易庭,是緩起訴
如果罪行微小,證據明確,犯罪人坦承認罪,犯罪後態度良好
檢察官有權限可以緩起訴,通常附加一些條件,例如罰點小錢及社會服務
緩起訴後會有一段時間的限制,
這段時間內沒有犯任何罪的話,這件事情就這麼算了
如果又犯了罪,這件罪行就要被重新起訴


事到如今, 只有+1.

坦白從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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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4-06-03, 06:18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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