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太離譜
不用怕~ 檢察官是站在被害人的立場,所以當然要嚇唬你~而且他們也是要業績的~承辦你的這個檢察官把你的案子送上去,對他來說沒影響~因為到了法院,又是另一個檢察官來對你~

相反的,法官是站在你的立場的.如果檢察官太超過,法官也不一定會聽信檢察官的,說不訂直接判你無罪也有可能~~~


不要自作聰明,這案子明顯是檢察官的善意
犯罪事實已經很明確,你叫法官如何判無罪?
法官不是白癡,上萬塊的東西賣幾百塊說不過去

引用:
作者dragoncat
我有個疑問
承認違反商標法那一個罰了1萬,表示用簡易庭裁罰
而你不承認要起訴走法庭?


不是簡易庭,是緩起訴
如果罪行微小,證據明確,犯罪人坦承認罪,犯罪後態度良好
檢察官有權限可以緩起訴,通常附加一些條件,例如罰點小錢及社會服務
緩起訴後會有一段時間的限制,
這段時間內沒有犯任何罪的話,這件事情就這麼算了
如果又犯了罪,這件罪行就要被重新起訴
舊 2014-06-03, 06:01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