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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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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auroraxxx
個人認為這類犯罪應當有三振條款

再犯重罪~三犯就終身了

化學去勢不見得可以改變內心那種侵犯人的慾望
尤其在犯人得知自己被化學去勢後的心裡
反而讓他會想做點其他的彌補自己不足

也許他會去刺繡打籃球也說不定
我是以一個男人的立場來看的
通常會有欲望才會想搞
沒有慾望就不會想搞
只為了搞而搞的那我就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了
種馬?
反射動作?
舊 2014-06-01, 08:5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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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