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versky.
第二篇
萬父表示,事發隔天,管理單位把燈罩拿掉,用三角錐蓋住,廿五日他邀具有甲級、乙級資格的電匠各一名到現場檢測,結果十幾具地燈,只有兩具通過絕緣檢測,女兒站立處的地燈電源線與接地線的絕緣電阻值都是零,表示電源線與地面都是導電的狀況,女兒站在上面才會受到電擊。
第三篇
高管處澄清說明如下:
本處於四月十三日家屬向該區保全反映後得知訊息,於當日傍晚便派員至現場瞭解,並對家屬反映疑似漏電區域之相關燈具及電氣設施逐一檢測,檢測結果並無漏電情形。由於該區電器設施之設置屬戶外迴路,均依法規設置漏電斷路器保護,電氣負載之結線亦有接地保護。事發後本處對於迴路絕緣電阻值,均要求廠商逐一檢測,在隔離負載後所做檢測結果皆符規定,另外有保護功能之漏電斷路器作動功能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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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篇內容就矛盾了,如果我是記者要後續追蹤報導,我就會無預警再找甲乙級電匠會同萬父以及他請的電匠再去量一次,因為小妹妹受電擊是事實。萬父在事發隔天再去量到導電也是事實。
或許高管處他們有親自去量;
或許高管處有打電話給廠商,請廠商去量;
或許高管處有打電話給廠商,請廠商去量,但廠商沒去量,然後說有去量;
或許高管處根本沒去量也沒請廠商去量;
或許廠商根本不理高管處了;
或許....
可能我對公務員做事的態度跟方法不能百分之百信任吧。
把事情一次解決好,犯錯或發生問題,第一次發生還可以被接受,
同樣的事不要再發生第二次才好....
有時候我們可以發現,有些人跟事情的組合,愈是以為不會發生,就愈有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