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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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Irvinson
既然「官員說什麼先不管」,那就不要扯官員,應該從父母下手。
為什麼要帶小孩到「危險」公共場所?官員有錯是官員的事,但父母呢?
坐視小孩被電到缺氧而不管?尿失禁之前沒有防範?若是小孩追球跑到馬路中心被撞死,難道父母都沒有責任?
官員可能要檢討,但父母不能毫無管教責任,帶小孩送死的人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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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事先有知道那是"危險公共場所"?
如果知道還帶去,那當然家長會有一部分責任
你又知道他事先知道還是不知道?
坐視被電到缺氧?
你在現場有看到狀況嗎?
你知道怎麼處理被電到的狀況嗎?
公家單位施工亂搞,跟小孩追球過馬路完全無關,不用亂舉例
是說
這樣替公家單位打圓場有點難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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