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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其實要不要交出行車紀錄器的內容看人

況且那個騷擾人是亂槍打鳥吧!

如果有的話?其實十分存疑?

結果是最便宜行車紀錄器500元那種的,而不是內容?


還有問題的是他是用臉書通訊軟體私密?

那以後法官只要認定私密部份就判有罪?

請問誰敢亂私密?因為都會被當証據搞死你?

只要你的好友隨便把網頁內容交給警方?

那就算是私密也是會有罪?

會不會有人開始要刪好友群

只要一個不認識或跟你有過節的

你的訊息將做為呈堂証供?
舊 2014-05-28, 04:5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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