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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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肉王子
一路看下來,我覺得觀察這裡的"風向"還真有趣啊。有的人還真的風吹二面倒哩。佩服,佩服。
這位剛過法定成年年齡才一年(三年,刑法)的"成年人",平常做的盡是小孩子事、沒經過社會歷練、不用為生活奔波的"成年人"……有網友提到陳進興,雖然做的都是令人髮指的惡事,個人認為至少陳也混黑道多年、在社會上打滾多年,頂多只是為錢幹壞事,而走上不歸路。而這位,沒懶趴不敢自殺,殺人為了想被判死,死媽寶一個,而一個這樣的兒子,做父母的責任最大,二十幾年了,沒查覺異狀?本人懶得再廢話了。也不想回應所謂的"成年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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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一天呢?
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一個月呢?
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一年呢?
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一年一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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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一年十一個月呢?
那剛過法定年齡才兩年一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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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剛過法定年齡才兩年十一個月呢?
那剛過法定年齡才二十年呢?...... 你如何認定"剛過" & "才"
假如 你說二十五歲以前算剛出社會
那滿二十五歲零一天呢?
差一天滿二十五歲呢?
你認為"法定成年"只是一種論調 而不是一種法律 卻又認為死刑是天經地義的
那麼其實你只是選擇自己想遵循的法律
不符合期待的 則是呼籲用你自己的方法
你覺得十幾歲的媽寶比較值得體諒?
還是二十幾歲的媽寶比較值得原諒?
其實創造那個二十幾歲的媽寶 你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