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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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XL
我是覺得 成年人 各人造業各人擔
把人家父母拖下來 沒甚麼道理吧
道義責任? 我個人不以為然
那要這樣講 整個社會制度下培養出來這種人 社會也有責任了
道義責任可以無限上綱
還要審甚麼?
直接滿門抄斬 一命抵一命
他是不是媽寶是一回事
我認為一個父母 給你吃給你住 給你好的生活環境 又不是單親家庭 也沒有婚暴
供讀大學
個人覺得他父母算是善盡責任了
不要因為兒子犯罪 就拿放大鏡看他父母
他的父母有錢是他父母親的事
他父母有錢 那是因為他們是盡責的父母
養兒育女需要錢 經濟上 他父母努力工作提供環境 沒有虧欠
倘若 他父母是溺愛 那為何一樣是兄弟卻是正常的?
要人家父母拿出所有積蓄出來賠 那請問當事者自己又做了甚麼?
要法治 所以要他被判死刑
要錢 所以"法律認為他是成年人已有行為能力" 這點又放一邊 講道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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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講的,不無道理,對,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重點是這位"成年人"是誰"養"出來的,怎麼"養"的?對,我都只用"養"這個字。就閣下講的來推敲,有養=有盡責
但個人覺得這對父母,並不是你說的那麼"盡責"的父母。在你看來,養兒子就是給他吃給他住供他唸大學等等,盡量滿足其物質條件,沒有離婚,沒有家暴,這樣子就叫做「有盡責」的父母了,所以我們旁人不讓再放大檢視他們了,不該再撻伐他們。
難怪現代人寧可養猫養狗,也不要養小孩了。養猫養狗也是給牠吃給牠住給牠穿,心情不好的時候,猫狗還可以玩,重點是不用教牠們,不用擔心牠們長大會不孝,不用擔心牠們長大會變敗類!!!
不想講太多了...
閣下有空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http://dreamsky0609.pixnet.net/blog/post/367877024
從事件發生後,這對父母講出來的話:
「全家一輩子都被兒子毀了,就算要
賠償(屁啦,早知道不用賠了),恐怕也賠不完!」
「我們
無臉(嗯,所以躲一個禮拜,連自己最愛的兒子也不去探視?)見人。」
「
我不敢相信他會做這樣的事(推託,老梗。我也不敢相信你養的兒子是怎麼,你都不知道?當什麼爸爸)。」
「
他平常愛打殺人電玩。(他在沒有經濟能力的時候、還小的時候、還可以教導正確生命觀的時候,殺人電玩是誰給他錢買的?自己兒子拿自己的錢買了什麼東西,不知道嗎?)」
我的感想跟這位布落客的想法簡直一模一樣,他的父母跟本就不在乎這個兒子,講難聽一點,他們可能都不夠愛這個孩子,只顧自己的金錢與名聲。
今天下午的道歉秀,有一個記者寫得好:
.........................唸完聲明稿後,夫妻搭上計程車離開。(對,就是句點)
就這樣,對,看來是沒有再去亡者靈前或傷者面前道歉了......真廉價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