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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廢死與否,我是覺得某些鄉民的標準真的怪怪的。
廢死團體要求廢死,鄉民表示「等你是受害者家屬再來說話!」
受害者家屬支持廢死,鄉民表示「X,怎麼可能,真假掰!」
所以其實比受害者家屬更能夠代表受害者家屬的是...那些鄉民?那真的是別人都不用說聽他們說就好了。
陳維廷文中提到「我的確並不認識我爸,也沒有經歷過那個案發的當下...也無意、也不可能為其他的受害者家屬代言」,我不知道有多少指責的人看到。
而那些指責別人不能為受害者家屬代言,自己卻正是以受害者家屬代言人自居的人,不覺得這種作法很矛盾嗎?
這不是廢死問題,是理盲問題,我只是希望會講第二句話的人不要講第一句話(或是反過來也一樣),至少做一個一致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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