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四、最後,也是最根本的理由:設法共同承擔,而不是只想著將犯罪者排除,我們才可能有個更健康的社會
其實這個第四點就說了很直白
網路上多著是被仇恨腦充血的鄉民 根本就不想承擔 只想著把壞軌點掉 而不去想著有效除BUG
然後周而復始 下次又出個殺人魔 站在道德制高點罵一罵 感覺自己就清高了
社會制度的亂象 遮眼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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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針對黃色部分
1.排除犯罪者(死刑)
2.面對社會制度亂象,找出原因並設法解決
兩者有衝突嗎?
一定要先廢掉1才能選2?哪來的邏輯?
何況是要共同承擔什麼鬼?制度是我們老百姓搞出來的嗎?
應該去問那些訂定制度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