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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KGB
我不支持廢死,但是我覺得像這種人你給他一個痛快,反而是讓想求一個痛快的人有好個藉口來殘害他人,除去其他犯罪,像這種無差別殘殺的人不應該給他痛快(求死得死),不得假釋,不得特赦,但是就關到死為止,這樣其他想求痛快的人就會考慮了,幹這一票死不了,但是也出不去了。



不是他,應該是用了跳板養的帳號,被抓的這個是上去po文的,版主叫我敵對的同行來還不一定抓的到。


我也比較支持你的說法,甚至更超越的以暴制暴,
讓這些廢渣殺人犯知道,國家有民主但要狠的時候可以比你更狠,

國家應該修法,這些人判了不管死刑、無期徒刑,一律不得假釋出獄,終生褫奪公權無自由,
且在獄中的所有花費必須由自己支付,逼迫利用勞力或才能工作,
除了平日基本開銷之外多賺的錢給福利機構及被害者家屬,
如果可以,每個週或每月鞭刑一次直到死亡。

說什麼不想負擔一般人的生活壓力,受不了就想殺人,很好!
想死沒這麼簡單,坐牢給你更大的壓力,讓他要死不能,但想死又沒辦法,

這樣不僅有生產力,不用死刑,還可以贖罪。

     
      
舊 2014-05-23, 06:32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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