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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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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GB
我不支持廢死,但是我覺得像這種人你給他一個痛快,反而是讓想求一個痛快的人有好個藉口來殘害他人,除去其他犯罪,像這種無差別殘殺的人不應該給他痛快(求死得死),不得假釋,不得特赦,但是就關到死為止,這樣其他想求痛快的人就會考慮了,幹這一票死不了,但是也出不去了。



不是他,應該是用了跳板養的帳號,被抓的這個是上去po文的,版主叫我敵對的同行來還不一定抓的到。

誰出錢?進去養老就好,搞不好那人會比你我還長壽咧

每件事都要講人權,連死刑犯也要講人權,說真的,要不是講人權,這種人要不就腰斬於市
要不就凌遲處死,搞個幾次後看誰還敢再犯?
連打個槍都還要先注射麻藥,實在是人權至上啊 (這叫什麼?偽善?)
     
      
舊 2014-05-23, 03:09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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