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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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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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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他又還沒告他妹,他妹是要怎麼"加"誣告

前文寫的是"若"發生類似事件的處理建議。

對方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出這種奧步時,記得請警察當場蒐証,
証實被毀物品上只有對方的指紋。對方會出這招,明顯是企圖以告
止告,告下去若對方也正式提告,先前的蒐証就顯得格外重要。
舊 2014-05-21, 04:2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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