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沒有所謂文化創意產業」

以下是 下午在水牛書店的一段對話(Q指官員 A指老闆)

Q:「我們是市政府商業處 要來做稽查」
A:「沒問題 請問今天你們要查幾家?」
Q:「就你們這家」
A:「可是 上禮拜不是才剛來過」
Q:「我們接到的命令 就是查你們這家」

Q:「你們是從事什麼行業」
A:「書店與出版 屬於文化創意產業」
Q:「我們沒有所謂文化創意產業」
A:「可是中央法律名稱 很清楚 就叫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Q:「我不知道 我們只管經濟部給的規定」

Q:「請問客人在這邊除了看書 買書 還會做什麼?」
A:「做什麼? 只要合法 不妨礙其他人 我們不會管他在做什麼」

Q:「你們只能提供罐裝飲料給客人」
A:「為什麼 一定要罐裝垃圾飲料 不能是現搾的果汁或現沖咖啡」
Q:「因為那就會是飲料店」
A:「可是 飲料是附送給來看書的客人 不是在賣飲料」

Q:「那客人看書 一次可以看幾本?」
A:「隨便他要看幾本啊」
Q:「但是 漫畫王就是用幾本計算」
A:「我們不是漫畫王 我們是水牛書店」
Q:「沒聽過這種模式 我們要怎麼認定呢?」

Q:「你們說是作出版 可是我沒看到印刷機啊」
A:「出版社出書 印書是在印刷廠印」
Q:「那叫出版嗎?」

P.S. 補列另一段
Q:「出版 是特許行業」
A:「出版 不是特許行業」
Q:「出版 是特許行業」
A:「你相信我好嗎?出版法已經廢止十幾年了。」

我打開 市政府商業處 官方網站
商業處總目標:「打造台北成為友善投資 休閒購物之都」
商業處組織使命:「輔導特色商業與永續發展」

大概水牛書店的特色 還要加強。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舊 2014-05-19, 11:51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