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e.oo
你的描述去除你個人的觀感, 只剩 :
1. 一個男人穿裙子和黑絲襪.
2. 坐在廁所門口邊.
3. 不知道手上拿什麼正看著.
4. 裙底走光了.
那一點犯了什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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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點只是現場情形敘述
這些我都沒意見
問題是第四點
現場捷運站公共場所人來來去去
雖說穿件黑絲襪不是直接清楚
但也可辨識
請問在公共場所****生殖器官沒有違法?
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違法要件為「意圖供人觀賞,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罸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的第二、三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及「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它方法,調戲異性者」,即為觸法,可處6000元以下罸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