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olosbye
我只想說這個叫做狡辯的話,那滿街傷害罪了
難怪總是莫名其妙一堆討論串到最後都會吵起來
一群標準超越聖人的嘴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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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街上拉一個女人的頭髮再避重就輕用你的講法在作筆錄的時候跟警察講.
不用跟我講.
有受過教育, 自己去查法條, 人給你隨便碰的?
引用:
作者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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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樓堆這麼高,
終於有人提出這個點,
但是換作是我,
如果在外面碰到白目小屁孩這樣貼人,
可能貼到我無法忍受的程度時我也不知道我當下會有什麼反應.......
只能借此例的機會自我思考一下了.....
我不敢說朱兄抓人頭髮的方式對,
我不會覺的朱兄"推人"的方式不對..
我也不會覺的應因此例子檢討朱兄...
反而是有子女的網兄應該教育子女出門在外也要"尊重別人"..
否則就哪天碰上事情後再來檢討別人該看醫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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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種很主觀的認定,
依照樓主的狀況我們真的很難斷定他覺得沒冒犯到他的距離到底是多少.
就算靠近, 也不是動手推人, 就像小孩講的, 你可以告訴我離我遠一點, 為什麼要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