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書僮
那就請你提出一邊一國
然後又可以暢行各國無阻的方法吧
到國外要能被同意掛上我們的國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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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那難道中華民國就可以?
我跟你講啦... 妳知道台灣跟其他非邦交大國簽合約都是怎麼簽的嗎?
就是以 TECO/TECRO 名義跟對方政府部會簽,或由對方政府駐台機構跟台灣的政府簽訂!
基本上,對方政府駐台機構(如 AIT)跟台灣的政府簽訂,就可以出現「中華民國」。只是對方只是駐台機構,而不是對方的財政部或什麼之類的... ...
那妳會問,為什麼不能跟對方部會簽,只能跟駐台機構簽訂呢?
因為... 對方政府不能跟「中華民國」簽任何東西!他們只能跟「台灣」。台灣的部會要跟對方部會同等位置簽訂合約?沒問題∼上面請寫「台灣經濟部」,而不能寫「中華民國經濟部」。
阿問題是之前不是才被監察院罵說國際合約一定要用「中華民國」嗎?
所以解決方案就是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跟對方部會簽訂,就不會發生「中華民國」的事情了。問題是要是要提到其他「中華民國」部會的怎麼辦?沒辦法... 只能 1. 合約中寫台灣或 2. 請對方政府駐台機構簽訂...
看到現在,妳還覺得「中華民國」會比「台灣」還來的受國際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