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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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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市長要背政治責任我贊同,但管理責任本來就是下面的單位負責,不用為反對而反對。

現在矛頭也是指向區公所及警局,市長去管地下道真的會淪為笑話。


市長當然不會直接去管下水道, 但他有責任去責成下面的的人去管好市內的一切,
他沒有完全的責任, 但也要負起部份的責任
否則他每天坐在辦公室是在發春夢嗎?
舊 2014-05-16, 10:29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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