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引用:
作者OscarShih
以這個例子 , 當然是要查出來
因為你把個例當通例, 這倒因為果
誰知道今天這個路過的人不是社會要犯, 準備想幹一件大的事
誰知道這個路過不是假借路過之名想爆破政要大樓或圍毆哪個政治人物
那當然要先找出來, 找出來再來看這傢伙到底有沒有問題
你拿"果=這個人結果沒有違反法律"
來倒這個"因= 所以警察線上反偵是白色恐怖"
是不是有點奇怪勒
|
部分有理,但是當民眾因為恐慌開始人人學習匿名技巧時,那你就什麼都找不到。
這以前我在T9那一篇就提過,監控絕對是不對的,有犯罪行為當然要辦,但絕對不能用來當成監控的藉口,以此例而言,請加上比例原則,以及威脅或危害公眾程度,不就是號招群眾多搭乘捷運,這樣也要辦,警察國家不就如此?那麼就別怪群眾開始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