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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商時報
政府力促企業賺錢加薪,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4)日表示,租稅是政策推動的輔助工具之一,鼓勵企業加薪形成政策,不反對以租稅獎方式鼓勵企業加薪。
張盛和說,租稅獎勵不能濫用,任何獎勵優惠的前提,必須是能夠以最小的稅收損失,創造最大的利益。
例如自由經濟示範區減稅優惠中,有關企業回台從事實質投資,即予以減稅獎勵,實質投資就會創造就業,並帶動薪資成長。
另外,基本工資如何調?朝野立委各有意見,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支持分區調整政策,將提案授權地方政府,可隨生活物價等指數彈性訂定「地區生活工資」。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強調,基本工資應為23,745元,可創造623億元消費支出,增2.8萬就業機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盛和在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針對國內低薪現象,包括新北市長朱立倫建議對不加薪的企業增稅,經濟部主張願意加薪的企業要給租稅獎勵,這兩者目的相同,只是手段不同。
張盛和強調,租稅優惠是達成政策目標的一種誘因,只要鼓勵企業加薪形成政策,提供加薪企業租稅獎勵,也不是不能考慮。
不過,立法委員孫大千認為,薪資是人力市場的價格,必須由供需決定。
立委孫大千表示,政府要企業加薪,必須明確看到問題核心,無論是加稅或取消租稅優惠,任何租稅手段都會扭曲市場機制,員工薪資到底該給多少,應由供需市場來決定,與其用租稅手段替受薪階級爭取加薪,還不如增加工作需求量,在現有供給不變下,薪資自然會提高。
年輕人認為薪資過低且心生不滿,不是靠加薪給予獎勵這類誘因就可以達成目的,政府應該要讓就業市場的工作機會增加,才有帶動薪資成長的可能。
丁守中說,近十年台灣經濟成長率平均3.97%,全國勞動生產力指數平均成長率也高達3.5%,但產值和生產力提升未反映在企業員工的薪資增長,許多企業盈餘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增加,但受僱人員薪水報酬占GDP的比率反而減少,可見企業賺錢沒有合理分配給員工。
丁守中認為,應訂定生活工資政策,依地區物價調整生活工資,確保台灣各地勞工獲得基本生活水準,因此將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第21條」,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基本工資後,得授予地方政府權力,以生活物價指數等資料彈性訂定地區生活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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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用供需決定?
當初22K不就是這樣來的, 政府允許A公司開22K, 憑什麼一樣性質的B公司會佛心開3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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