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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合計(A)=本薪+津貼+獎金=固定+浮動
雖然總額是對的沒錯,但如果是固定的部份,為什麼不直接加入本薪那一項?刻意將名目切割後,造成固定部份數字過低,自然成為人家說嘴的理由

為什麼要切割...
因為非勞基法規定範圍的獎金可以用"本薪"去計算...
用本薪領過年終的人就知道了...
舊 2014-05-13, 11:52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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