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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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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引用:
作者KUSHITANI
國民黨執政4年就比民進黨執政8年貪污案多6倍了 你說呢
http://pfge-pfge.blogspot.tw/2010/0...l#axzz2xj24MNJs

http://shit8li.blogspot.tw/2007/12/2000-2008.html


兩黨一樣爛

你要說貪污六倍要有數據

你的連結包含賄選也算貪污是嗎

2012-08-29 朱立倫於桃園縣長任內涉嫌圖利蔣友柏被告上法院。
這有判決嗎

2007/08/17 立委薛凌夫婦遭求刑九年, 陽信董事長陳勝宏
這也算馬任內
還是要算扁任內

曾參殺人

就是不實傳導

希望你能提出多六倍的證據

感覺這標題是你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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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ASN廣..告日付50元買車

一年才18000

要幾年繳清

只看片面

不明究裡

跟著起鬨

愚昧之至(後面2句不是指你)
舊 2014-05-10, 06:52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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