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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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ric422
直接告妨礙家庭就好啦
那麼累也不可能挽回的啦
女人變心時比男人都還狠
況且
就算硬留下來也不會幸福了
有些女人就是得不到的最好
當你放手一陣子~~她搞不好就自己跑回來了
如果你讓她那麼覺得你非她不可
那你就真的輸了~~她100%會跑掉
只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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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告這個
是為了離婚(孩子的監護權)或索賠的前置做業
不過告贏了其實也沒多大作用
有位親友的丈夫外遇,
說是外遇對像有小孩了……
於是陪著去找律師商量。
因為有那位姊夫有向不少親友借錢……
希望別人財兩失,
結果律師很冷靜的分析後
終於明白
跑法院其實也沒用,判贏了敵不過厚臉皮。
如今,欠款還是照欠
支付命令跟屁一樣
上法院其實只是爭口氣,但沒多少實質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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