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441985
我覺得你對FB這項解釋有問題就是了,分享轉貼應該都會有原始作者來源
但把別人東西拿來直接用本身就有問題。
通常原作者只要你有包含原始來源應該都不會過於計較
至於有無違法這問題?不是要原作者提告才會走到法律上嗎?
本身未經同意就拿來用有無違法 和 有沒有被告應該是兩回事
至於那位立委的事情我不想太過深究內容是如何...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有沒有辦法詢問FB官方,關於條例這點是不是真的符合你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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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你說的這句話沒錯~我用較簡短的解說
但是純以FB的使用條款上來說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terms
2-1
智慧財產權所涵蓋的內容,如相片和影片(IP 內容),
您具體地給予我們以下權限,
根據您的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
您給予我們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使用您張貼在 Facebook 或與 Facebook 聯繫(IP 授權)的任何 IP 內容。
當您刪除您的 IP 內容或帳號,此 IP 授權將會結束,除非您的內容已與他人分享而他們沒有刪除該內容。
也就是說你的著作權~FB官方也同時擁有你的著作權
甚至可以轉讓~再授權
姑且以"
FB家法"來描述這條款
當有人侵犯你的著作權~需要提告訴~必須先向FB取得相關資料(可能透過檢警取得)
FB官方就可以"FB家法"拒絕提供~因為著作權已非原創獨有
FB會有這種侵犯智慧財產權法~應該是基於節省法律糾紛處理成本
就像站長關閉政治討論區緣由相同
FB家法就合法嗎~當然不是
Facebook 被德國法院判定侵犯使用者隱私與智慧財產權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12/03...ivacy-breaches/
另外此案例還有一個因素WIPO
WIPO是聯合國底下的機構
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當然WIPO對台灣也無約束力~端看台灣的自制力
那是否無法可管這種未經授權的轉貼行為
FB的家法有一個設定=
不要設定公開
另一個管道=>
檢舉
檢舉是相對最短時間就能處理
屢次被檢舉~會遭到停權
20幾個攝影創作者~他們應該不是第一次遇到盜圖
為何不去檢舉?
另一個管道: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http://www.tipo.gov.tw/iprp/ch/index.aspx#team1
檢舉專線:0800-016597~總機:02-22150711
很多人對盜圖恨之入骨~難道沒人去檢舉嗎?
原創要伸張著作權~首先會想到打官司~取得賠償
FB在台灣沒有分駐機構~要打官司要到美國吧
可能不想大老遠跑到美國
會想到檢舉吧? FB不會連檢舉都不受理的
蔡正元盜圖約20張~有多位原創留言抗議~卻每一張都好好的~沒被FB官方移除
WHY?
原創都沒去檢舉? (天真的想法)
FB官方不鳥檢舉 ?
檯面下的東西~我暫時不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