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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44198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42
引用:
作者CafeJazz
是此案例中轉貼~既無違法
轉貼1次~轉貼1000次~仍是無違法
頂多只能說~沒註明出處來源~欠缺網路禮儀

那個西門~大概也查覺到此案~"轉貼"是合法的行為
自己無權如一開始的~要求對方拿掉轉貼的圖片
更無權要求對方需先取得授權
西門的解釋也就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不了解FB使用條例的鄉民
仍然再譴責此案"轉貼"的行為
最主要的目的~仍然持續發酵


我覺得你對FB這項解釋有問題就是了,分享轉貼應該都會有原始作者來源
但把別人東西拿來直接用本身就有問題。
通常原作者只要你有包含原始來源應該都不會過於計較

至於有無違法這問題?不是要原作者提告才會走到法律上嗎?
本身未經同意就拿來用有無違法 和 有沒有被告應該是兩回事

至於那位立委的事情我不想太過深究內容是如何...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有沒有辦法詢問FB官方,關於條例這點是不是真的符合你解釋的
舊 2014-05-06, 08:47 P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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