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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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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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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ng27132841
你既然如此會比喻,那我也來假設一下.有一天你正常開車在大馬路上,我突然跳出來趴在你車上,說你撞到我了,你會如何處理?又剛好我趴著的地方有一到刮痕,你會說這是原來就有的刮痕嗎?瓜田李下不整帽,不理服裝這道理你不懂嗎?



結果警方只接受我的報案、我的說法,還配合我開記者會
連哪一部份是事實都不查證
而你的報案理都不理...
你認為合理嗎?
舊 2014-05-05, 08:52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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