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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空空道人
您是質疑我說

既然您認為我提出的問題不在討論範圍
可否容我修改一下

假如您是總統府、行政院、警政署長等行政單位的其中一位領導
具有警力如何使用的決策權力
現在民眾雖是和平示威
但已經占據交通要道長達一天
造成很多民眾的權益受損
請問有什麼方式能在不運用警方武力的情況下
保障示威者權益
也保障其他民眾的權益
詭辯法被搓破 只好把主題擴大

加油好嗎?


我說過我不會跳進去你的迴圈 你慢慢玩
舊 2014-05-05, 02:14 P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憂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