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我從頭到尾都強調
憲法保障人民的各種基本權利
執法機關不得凌駕於憲法之上
不能把違憲合理化
至於你提出的問題 不在一開始我跟你討論的範圍 也跟主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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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質疑我說
引用:
群眾雖是和平示威
但示威就要做好被警方打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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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您認為我提出的問題不在討論範圍
可否容我修改一下
假如您是總統府、行政院、警政署長等行政單位的其中一位領導
具有警力如何使用的決策權力
現在民眾雖是和平示威
但已經占據交通要道長達一天
造成很多民眾的權益受損
請問有什麼方式能在不運用警方武力的情況下
保障示威者權益
也保障其他民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