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空空道人
當然是不行
所以政府違法後也要付出代價
你這種講法就是


強暴犯性侵別人

我跳出來說 違法 應該立刻馬上阻止

你說 讓強暴犯爽完 受害者事後可以上法庭告妨礙性自主
強暴犯付出代價的

重點是
那為什麼不是強暴犯一開始就不要性侵別人?

強暴犯=政府 執法機關
受害者=人民

這是你的詭辯法 我懶得跳進去你的迴圈 你慢慢玩
     
      
舊 2014-05-05, 01:33 PM #1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憂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