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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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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2
引用:
作者空空道人
我是認為敢去挑釁
就要有心理準備面對人家滿腔怒火的還擊
群眾向政府抗爭也是如此
群眾雖是和平示威
但示威就要做好被警方打的心理準備

若警方用警棍、警盾打人、水柱驅離
那也要做好群眾還擊
轉變為武力示威的心理準備

自己攻擊、挑釁
猜想對方一定不會還擊
這應該算蠢蛋吧...
那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呢?

踐踏憲法 執法機關凌駕於憲法之上的思維
舊 2014-05-05, 12:34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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