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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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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pompom
建議 修憲拉
封存 監察院 沒有用的單位 倒是捐出來 變成古蹟還有一點價值
觀光客參觀人數 會是監院辦理案件好幾倍呢



當婚禮教堂比較好....
舊 2014-05-04, 08:5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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