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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法律上有不溯及既往原則

當初隨便掩埋的不用為立法前的廢棄物負責

但行政上,掩埋地點還是要上報讓環保局作資料的

如果是當初就有上報,環保局也知道,現在才拿出來作文章

已經完全照規矩來做了,這沒話說,豐泰並沒有任何責任

如果當初就沒有上報,或許法律上還是無罪

但沒有上報這一點就有爭議的空間了

其實王老闆應該也很清楚自已掩埋的廢棄有那些

都資本額幾十億的大公司了

公司花些錢請人用怪手挖出來,再處理一下送到焚化爐做處理

花一些錢,換來個優良企業的形象不是很好嗎?

現在環保意識高漲,多這些開銷換這些企業形象才是永續經營的精神
舊 2014-05-04, 08:54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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