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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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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河上和尚
那應該先告方失職

他的任期對於中華民國來說微不足道
他不代表集會遊行法 也不代表憲法的任何一條 更不代表中華民國




靠北,你讓我笑岔了。

從324到今天503一個多月都過去了,政府有開始找驅離行政院時打人的警察嗎?

立委要求警方公布當天的蒐證影片,政府有做嗎?

沒有啊,一點動作都沒有。找官員來質詢,說偵查不公開;問他有沒有公文,拿不出來;然後用一個”政府資訊公開法”來搪塞國會。

整個政府對警方違法極盡包庇之能事,連立法委員都不鳥了,小老百姓告他會有用?

人民會直接上街就是因為這個政府知法玩法,走體制內的方法根本達不到訴求,不然誰願意出來上街?不要怪人民不信任政府,是因為政府的表現就是不值得人民信任。


[YOUTUBE]T4vZm2a2OUw[/YOUTUBE]
(請從一分鐘開始看)
舊 2014-05-03, 11:29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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