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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seh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jamin
基本上我不認為這算是方法
1. 這部分只能處理代議制度的問題, 對行政體系無解
2. 組工會也不能解決目前警察濫權的問題, 頂多能改善警察待遇. 以目前走狗模式, 根本是行政單位放縱所致

 

台灣是民主體制,所以行政應受立法監督,但是,我們目前的體制有點4不像,既非總統制也非內閣制,造成有權無責現象,立法無法實質制衡行政權!這段時間觀察下來的感想,我們需要的是:
1.罷免法和公投法的修正,還權於民,使人民有更多的參與權
2.政黨法立法
3.立法強制成立和保障工會
4.修憲,改成內閣制以免又發生有權無實的現象

警察的濫權正是因為立法無法監督和制衡行政所導致的結果~以上都是大工程,希望我有生之年可以看的到~~
或者像美國一樣開放民間擁有槍枝,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大家就懂得凡事要坐下來用談的
舊 2014-05-03, 11:11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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