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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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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CafeJazz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38371
1.司法警察僅為偵查輔助機關,檢察官始為偵查主體,警察僅能將犯罪事實移送或函送地檢署續行偵辦,
並無逕為認定犯罪之權,故警方並無權認定蔡正元及司機有無構成殺人未遂或是否構成緊急避難。
2.未第一時間查扣林女行車記錄器
這2點都是警方處理疏失

警方當日晚間~指出看完菜車記錄器後~無發現緊急煞車~無甩尾
蔡正元也表示行車紀錄器~因派出所員警懷疑蔡車駕駛肇事逃逸~行車紀錄器已被警方查扣
當天晚間8點30分林女在警分局已有提到~警方純粹看蔡正元行車紀錄器~林女要以現行犯逮捕
事發當天蔡正元的行車紀錄器~於派出所就已遭警方查扣翻拍
一定要這樣標示~你才清楚重點在哪嗎
表示警方~蔡正元~林女~都證實蔡車行車紀錄器影片影經遭警方查扣

你說~看來是因為車子不顧前面擋車民眾而繼續開動才會引來其他民眾
如果沒健忘~當日林姓趴車男...

我知道正圓車的行車紀錄器被警方查扣了呀!
那麼你告訴我,被查扣的證據會不會出問題呢?
我剛好知道洪仲丘案的監視器是黑畫面,江國慶案的證物會不見,記得之前還看過一件強姦案的關鍵證物不見,還有毒販驗尿的檢體被掉包....
所以我才會說行車紀錄器沒有公佈的一天,這個疑慮會深植民心.
按照你的說法這是合理的邏輯推斷,你清楚了解我想說的嗎?

另外對於正圓車用趴車式載人,我的說法是我的說法,他們有他們的說法.
如果不一樣,那又怎樣?
難不成警方要參考我的講法嗎?

1.對照行車紀錄器上的時間是16秒超過正圓車19秒撞擊.....我還以為你真的有做功課.
結果你還在看youtube上的時間,記得上一篇你不是有改過來了嗎?
怎麼又再犯呀?

你說"林女稱當時~聽到蔡正元喊~撞下去~撞下去"這段的證據在哪邊?

你知道影片8跟影片10的行車記錄器有時間差嗎?
而影片10所拍到的狀態是衝撞後的情況,這一點我之前就說過了.
想要證明沒有刻意衝撞,除非有正圓車的行車紀錄器,這一點我也說過了.
對了!影響駕駛視線的說法還要再提嗎?

2.你大概也亂了吧!我說的證據並不是指擋風玻璃.....

3.看來你真的很糾結這點....

4.我都說過是有趣,你不信我有什麼辦法.
而且重點我也說了,你搞不懂關我何事.
我看你就別糾結啦!

5.又一個搞錯重點的....

引用:
作者CafeJazz
感謝投票

所以你的答案是

ANS4=不就剛好拍到一場車禍事故糾紛

正確嗎

不然呢?
還是說有人要把這件事包裝成暴民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4-05-03, 01:55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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