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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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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重點是
有人出來負責嗎?? 沒有
有人被懲處嗎?? 沒有

然後~~~~沒事!!


保二總隊長也出面說明,警政署並沒有要求發公文,「而是我自己」,內容可受公評,並且資訊絕對公開。


這段已經很清楚了,付他薪水的老闆沒意見,你們這些死老百姓又能怎樣,打我啊笨蛋。
舊 2014-05-02, 01:1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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