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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夫妻讓小孩在香港街頭便溺 眾人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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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
酢醬麵
你及另幾位的意思是這種事不只一次,因此該受到譴責.
很好,這點我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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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因他人的一次又一次,而加諸怪罪在這次上...在這點上,我沒法認同.
尤其這次的父母在第一時間,是先帶小孩去排隊等公廁.
排隊+清理乾淨收進袋子帶走的被算總帳.
那請問直接拉後不理走人的,你們又打算如何看待?
所以根本就找錯譴責對象,一堆人腦子塞滿怨憤,不管是非只是想發洩.
你在現場?你問你有看到那坨大便嗎?
不要一直在那邊鬼打牆地說小便有用尿片接
地上那坨大便你就直接跳過不講
你怎麼知道有清理乾淨?地板有刷過還是擦拭過嗎?
給點證據行嗎?
2014-04-30, 06:41 PM #
142
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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