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vircgd
  其實chaotommy的方案已經很好了,先設個回收區
集中好了讓站長方便處理,簡單來說就是有人先前置處理,
決定還是由站長下,同時也避免了濫權。

這種作法若沒有配套限制版主可搬的範圍,很可能還是會引發爭議。
舊 2014-04-30, 05:14 PM #1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az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