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angjoe
怎麼還會有人覺得現行公投法好棒棒
自己試算一下不就知道了?
先不管議題是啥
有6成民意贊成;4成反對
投票率80% (總統大選投票率最高也差不多8成)
投票結果:
48%贊成
32%反對
20%沒投票or無效票
贊成的48% > 反對的32%
但是48%沒過半,所以還是否決
如果真的有人認為這種邏輯沒問題
我只能說不用替他治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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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邏輯也是從多種角度看的:
1.民意是6:4 - 這種比例是1000人 (因為未公開, 不確定相關人等是否都可投票) 來代表1700萬人 (可投票總人數)的假數字, 民調數字通常訪問有效數就是僅千人上下. 真正反映到所有人觀點的, 還是以最後投票數為準.
2. 投票率80% 是支持的60% (有效總人數48%) & 不支持的40% (32%) 都平均分布. 實際上呢, 如果投票率僅60%, 但是議題贊成率是一面倒, 91%贊成 (假定民調正確, 總統民調僅9%), 54%超過半數是不是也會通過?
您舉的例子都是簡化假定的計算, 光是計算這些數字是沒意義的, 投票才知真假, 民調都是假的. 另外2004投票率低也是當時候有綁樁選舉的疑慮, 看看今年底又有何國家大事, 就可以理解為何挑這個時間點來討論公投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