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hope2010
有家歸不得???
你太誇張了吧~~~~~
本來就有公投法了,更何況現在法院是國民黨多數,不多烙點人怎麼能處理
至於於公投法門檻的問題這樣舉例好了。
如果這政府要在你家旁邊蓋焚化爐,你說要辦公投,假定有投票資格的人是10萬人,結果有49,999反對、1票贊成蓋焚化爐,剩下的50,000票不是廢票就是沒來投,照現行公投法,你的反對票不到門檻5萬票,你會吞下去嗎?
別忘了現行公投命題都是反對政策命題,也就是命題會以『你是否反對焚化爐興建』,而不是『你是否贊成焚化爐興建』。這時候你還要吞下去嗎?
廢票跟沒投票的都當成否定方的票~~~這樣玩沒問題才有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