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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引用:
作者meanway
認養?不懂?
孩子還在肚子裡啊...

當天中午婚宴結束
下午就去老婆家鄉的鄉公所辦理登記結婚了


打錯 應該是領養



指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各地法律定義有別),其生父母無婚姻關係的子女。由於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所以如果等到小朋友出生後才辦理結婚登記,還得要辦理領養手續

根據《民法》第1063條的規定,無論是否有真實血緣的聯絡,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為婚姻關係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稱為婚生推定。若該子女事實上並非妻自夫受胎所生、與夫並無真實血緣關係,則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認之訴[3]。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間因為分娩的事實而為婚生子女的關係,自然具有血親關係[4]。但是和生父之間因為分娩的事實並無法確定血緣聯絡,所以在認領或準正之前,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間在法律上並無任何關係。因此若生父死亡,非婚生子女無法繼承其財產。
舊 2014-04-28, 10:5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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