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2
敢出手"投資"的都知道賺了自己的, 賠了國家的, 政府救銀行, 欠債不一定追討.
這麼做的理由很簡單, 只有一個: "因為太多人牽涉在內, 更多自己人, 所以一定要救."
這就是人性, 所以我不看好泡沫破滅的台灣, 如果能不一起承擔更好.
因為我又沒加入炒作, 天天認真工作, 卻要跟投資者以及所以"自住"的投資者一起承擔.
如果是對岸, 投資的到時候都會被挖出來, 放國外也可能逃不過.
自住的就是認命繳完這筆帳, 當初都有考量過也接受30年宅不是嗎? 那就繳吧!
但X人就是嬌情.
到時候不光是我這種原本沒下去玩的, 是所有人要不就一起免責, 要不就拖人下水.
玩不玩都是全民共業, 這是為什麼很多"自住"的通通都跳下去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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