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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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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藍色
照你說的 也不會是25+2=27萬
而是
自用調高到1.5%時 (現在是1.2%)
2500萬 * 自用1.2% =30萬 + 2500萬* 非自用3.6%=90萬
合計一年是120萬

哪個官員會立這種打斷自己腳的法 (官員 政客房地產都是在比多的)
臆測 預估的政策就免了吧


你想太多了

只要官員不當包租公包租婆

持有個三五間,自己 子女 分一分,也就差不多了

你有聽到這些官員說,訂定自有住宅的總價上限嗎???

普通人自住30坪老公寓享優惠

大官自住180坪精華地段新豪宅 也同樣享優惠 省更大


持有幾間大坪數豪宅,身價上好幾億 不就搞定了




舊 2014-04-24, 01:4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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