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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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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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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極驚兲拳
重點是 政府有很多種方式可以調整阿

所謂的自住優惠減免 目前不就在實施

加上租屋者可以自行遷入戶口作為判定房東自用與否 這目前也有


舉例來說, 一個在台北市的房東,持有兩間同樣2500萬35坪的公寓

一間自住 一間提供出租 自住的可以只收2萬 出租那間收25萬

就算房東把自己的子女遷戶頭到出租的那間

也因為租戶把戶頭遷入,判定為非自用 還是收25萬


大家開開心心繳稅不是很好,政府很缺錢的

當然大選前不會幹這種事情

照你說的 也不會是25+2=27萬
而是
自用調高到1.5%時 (現在是1.2%)
2500萬 * 自用1.2% =30萬 + 2500萬* 非自用3.6%=90萬
合計一年是120萬

哪個官員會立這種打斷自己腳的法 (官員 政客房地產都是在比多的)
臆測 預估的政策就免了吧
舊 2014-04-24, 01:3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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