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于謙
*停權中*
 
于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引用:
作者xtreme
搬出去沒住就不用繳房貸,分財產還有份,有這麼好的事
分財產就照房貸繳納比例下去分

分東西公不公平就是,當立場交換也ok就是真公平,不然樓主搬出去租屋,房子讓給大哥

住,貸款給他繳,日後財產各一半如何?

 
舊 2014-04-17, 03:24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于謙離線中